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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的距离

发布时间:2025-5-20
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的距离需根据建筑高度、消防车类型及救援需求综合确定,具体规范如下:

1. 基本要求
小距离:登高操作场地内侧边缘与建筑外墙的距离 不宜小于5米,且不应大于10米。

依据: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-2014,2018年版)7.2.2条。

目的:确保消防车展开支臂、云梯等设备时不受建筑突出物(如雨棚、阳台)干扰,同时避免距离过远影响救援率。

特殊情况:

若建筑外墙有幕墙、装饰构件等突出物,距离需根据突出物的大宽度 额外增加1~2米。

对于超高层建筑(>米),距离可能需进步评估,需结合当地消防部门要求。

2. 场地尺寸与附加要求
场地长度:不应小于建筑的个长边或周长的1/4,且至少连续布置15米以上。

场地宽度:不应小于10米(重型消防车需15米)。

承重能力:需能承受大型消防车(如30吨以上)的压力。

场地坡度:不应大于3%,且严禁设置妨碍操作的障碍物(如树木、管线)。

3. 特殊建筑类型的调整
裙房影响:若建筑有裙房(高度≤24米),主楼的登高场地与裙房的距离应确保消防车支臂能越过裙房(通常需≥5米)。

地下空间:场地下方如有地下室,顶板需满足消防车荷载要求。

4. 地方规范差异
部分城市(如北京、上海)可能根据本地消防装备特点制定更严格的要求,需结合地方标准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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